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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辦 鄭州公司營業執照注銷 正規代辦 中介

              更新時間
              2025-01-06 0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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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數受限轉型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有一點值得注意,有的有限合伙企業只有一個普通合伙人,當所有的有限合伙人都退出合伙,只剩下該普通合伙人時,由于本法要求普通合伙企業必須由兩個以上的合伙人設立,這時的有限合伙企業不能轉為普通合伙企業,而是應當解散。同時,當有限合伙企業剩下的普通合伙人為二人以上,但這些普通合伙人不愿意再繼續合作下去的,有限合伙企業也可以直接解散。

              有限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情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

              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有限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是經過其他合伙人授權的,則表明其他合伙人對有限合伙人違反承諾的行為予以同意,即使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了損失,該有限合伙人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其他合伙人的授權并不能免除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權人的責任,即使有限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是經過授權的,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之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仍然要對因此產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有限合伙人責任承擔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業以后,對入伙后產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應當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這是由有限合伙企業的性質決定的。

              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C.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D.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有限合伙人的自愿退伙和除名退伙,合伙企業法沒有作出特別規定,應遵守關于普通合伙人自愿退伙和除名退伙的規定。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的繼承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合伙人身份轉變

              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其他

              有限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在本部分未作闡述的,適用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


              05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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