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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公司注銷 中原區 代辦 公司

              更新時間
              2024-12-28 0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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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介紹

              個人獨資企業

              投資者:一個自然人;

              責任人:投資人;

              是否為法人:不具備法人資格;

              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承擔責任:出資人以其個人財產依法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類型三:合伙企業

              投資者: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責任人:合伙人,合伙企業需選出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合伙企業執行事務;

              是否為法人:不具備法人資格;

              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承擔責任:

              1、如果是“普通合伙企業”,那么承擔的就是無限連帶責任;

              2、 “有限合伙企業”有兩種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每個有限合伙企業中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利弊分析一

              由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均不是獨立法人,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不能達到資產風險隔離的效果。但從節稅角度看,有限公司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股東對企業分紅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造成雙重繳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僅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具有節稅優勢。

              但是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伙企業既兼顧了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責任,又能有效利用企業節稅優勢。

              雖然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有節稅優勢,但這兩類公司不能上市,且申請銀行貸款難度大,需要企業根據公司設立目的審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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