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注冊一個公司,公司監事想寫我,有風險嗎
| 更新時間 2024-12-28 08:01: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5137162782 聯系手機 15137162782 聯系人 高經理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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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面回答你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公司章程中,所規定和備案的幾個公司職務:
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
監事
經理
我們先來梳理一下,這四個職務的關系
法定代表人:由全體股東或者叫投資者,選舉或者委派產生,公司的**責任人
執行董事:由全體股東或者投資者,選舉或者決定產生,具體執行公司的決定,對公司的投資者負責
監事: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這個就要看你和對方的關系了,一般作為公司的老板來說,公司的監事也不是隨便找人做的,更不是有人想做就可以做的,所以,這個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和良好的關系基礎上的,如果您和對方有很好的互動基礎,彼此深刻的了解并知道對方所從事的具體內容,也是可以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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